@所有人,这类行为,持续严管严查!
为维护城市交通停车秩序,有效治理非法占有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公共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被“僵尸车”和非法侵占等情况,加强对“僵尸车”和非法侵占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切实发挥公共停车泊位效用,以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
2019年3月,根据《全省占道“僵尸车”排查整治行动》、《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温州公安交警在全市开展路内“僵尸车”排查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
2019年5月,根据《关于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温州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安排组织对道路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整治。
今年,温州公安交警共接办
人大建议34件、政协提案29件
而整治“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提案
正是其中1件
7月2日下午,温州市公安局在交通管理局召开2019年市政协提案重点件和相关人大代表建议面商座谈会。
会议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主任陈祖明,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何哲宇等市人大、市政协、市府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朋友。期间,市人大政协领导、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参观了情指作战室、铁骑、公安交警思政教育基地、交警宣传融创空间、指挥中心,听取公安交警有关工作情况具体介绍。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罗杰出席并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徐志宏代表市局汇报了2019年市政协提案重点件及相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与会代表委员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踊跃发言交流,对公安交管工作予以肯定,并就非机动车、僵尸车、斑马线等管理难点发表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市人大陈祖明、市政协何哲宇等人充分肯定公安工作和公安交管工作成效,并结合人大、政协对当前公安交管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希望和指导意见。罗杰局长认真听取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进一步优化交通管理内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与会代表委员就近几年来公安工作和公安交管工作取得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以及对当前公安交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就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举一反三狠抓问题解决,加强常态互动沟通,科学综合施策,对下步公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对于来自群众的呼声
温州公安
立即行动、认真履职、层层落实
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严加整治
亮点措施
一手抓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媒体宣传、随警作战报道,走街串巷、进店入铺分发宣传单,实地宣传引导,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一手抓严管严治。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加强考核运用,实行“一月一通报”,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整治成效
行动以来,温州公安交警排查清理“僵尸车”987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拖移人行道“僵尸车”99辆。通过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商户、共享单车企业清理摆放物品或共享单车。拒不清理的,强制清理收缴,共恢复公共停车位300余处。
网友热评
@倩*倩:支持这个做法,现在的车越来越多停车位都没有,那么多僵尸车占着车位不挪动。
@f*c:这样的车辆停放路边,是对道路安全有很大的隐患;为我们温州交警点赞!
@辽*舰:当一项长期工作,效果不错!
@楚*真:是该好好治理了!
公共停车泊位设立的初衷
是为了解决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难问题
任何单位或个人
不得私自非法占用
接下来,温州公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推进非法侵占公共停车位宣传整治工作,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交通治堵、市容乱点限时销号等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的严管严治态势,坚决防止反弹,确保管理长效。
整治重点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上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被店铺、单位或个人用地锁、花盆、挡车桩、水泥墩等障碍物非法占用的行为。
量罚规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请关注、了解相关规定
请勿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且欢迎广大群众参与举报
举报热线:0577-88300122
接收举报信息后
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
并依法进行查处
温州公安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民意导向,以人为本
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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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朱振华、汤龙峰、周卓彦
编辑:娄君祥、陈孟琰、赵银燕、陈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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